经山西平遥检察院初步调查核实,姐弟二人符合对未成年人进行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由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对姐姐救助2万元,由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对弟弟救助1万元。2020年12月,对姐弟二人的3万元救助金已发放到位。该姐弟二人的生活、学习上还是比较困难,检察机关希望通过社会力量和慈善机构开展帮扶救助,使姐弟二人顺利度过经济、心理、生活的困境,使他们回归正常学习、生活。
基金会负责人表示,“我们希望能够通过社会力量爱心行动,让社会上更多的人、更多的单位关注到这些刑事被害人家庭、帮助他们、鼓励他们渡过难关,不要让他们成为被遗忘的人。”
刑事被害人救助是指国家、社会或者公民个人对一定范围内因遭受犯罪行为侵害且又无法通过犯罪分子获得损害赔偿的特困被害人及其赡养人、抚养人和扶养人,通过法律程序给予一定的物质或者非物质弥补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