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经北京市民政局批准,北京博爱妇女发展慈善基金会在北京成立,历经10年。
2024年5月8日,经北京市民政局审核批准,组织由原名“北京博爱妇女发展慈善基金会”更名为“北京博爱同心慈善基金会”。增加业务范围为“资助困难家庭改善生活、资助困难学生就学、资助困难患者就医;资助困难学校改善基础设施;资助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的公益项目、资助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的公益项目;资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损害的救助;开展妇女帮扶救助、有助于贫困妇女再就业的公益活动。”
基金会更名和新增业务范围后,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承担司法行政机关、监狱与戒毒系统、民盟组织等社会服务工作,陆续开展“关爱贫困母亲”“民盟黄丝带帮教-情暖高墙•关爱孩子”“全国青少年预防犯罪教育工程”“民盟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检察之光·公益中国”“博爱同心助学”等公益项目,主要针对困难妇女儿童、困难家庭、困难学生、困难患者就医、助学助教、科技与教育助力乡村振兴、社区服务、共公卫生和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事实孤儿、戒毒与社区矫正人员、刑事被害人等特殊群体开展帮扶工作。
此次名称变更和业务范围的增加,标志着基金会将以更加广泛的视野和更大的决心,履行其在社会服务领域的职责。未来,北京博爱同心慈善基金会将继续秉承“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的精神,致力于公益事业,通过各项具体的公益项目和活动,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综上所述,北京博爱同心慈善基金会的更名及业务拓展是其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一步,它不仅体现了组织的壮大与进步,也展示了其对社会公益的坚定承诺和持续贡献。随着新的业务范围的实施,相信基金会将在社会服务工作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并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多贡献。感谢北京民政局给予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