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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母亲救助项目”落实民政部和总会关于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北京博爱妇女发展慈善基金会网站 www.ccpmap.com   2013年07月18日   来源:贫困母亲救助项目
 

  7月12日,中华慈善总会按照民政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民政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民群组字[2013]4号)要求,召开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中华慈善总会边志伟秘书长主持会议,李本公会长、王树峰副会长及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民政部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督导组杨凤欣处长到会督导。

  李本公会长在动员发言中着重强调:加强作风建设,以正面教育为主,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教育实践活动与推进工作、加强作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慈善工作者代表着群众中党的形象,每个人都应从照镜子开始,严格要求,规范行为。

  边志伟秘书长重申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求切实增强投身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总会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协调工作组”及“文件材料组”,展开三项总会特色活动:慰问百名贫困母亲、走访百位受赠药困难患者、走访百个受助大学生家庭。在开展活动的基础上,总会将把教育与长效连结,建章立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自身素质。

  中华慈善总会贫困母亲救助项目管理办公室全体员工将认真学习领会部党组精神,充分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贫困母亲救助项目”即将于9月份在九省市贫困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援助千名贫困母亲爱心行动”,将依靠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并协调好地方慈善会、民政局、妇联等单位,并分别走访百名贫困母亲及贫困家庭,深入了解她们家庭的实际贫困状况,为她们解决部分困难,让更多的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关注贫困母亲,为她们带来希望和力量,鼓励和帮助她们早日脱贫致富,过上平安幸福的生活。

 
中华慈善总会
贫困母亲救助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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