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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爱妇女发展慈善基金专项基金管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北京博爱妇女发展慈善基金会网站 www.ccpmap.com   2016年11月04日   来源:基金会
 
  2016年11月3日下午,“专项基金管理工作会议”在基金会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刘建栋秘书长主持,陈富刚会长总结了2016年10月12日在全国政协礼堂成功举办“关爱贫困母亲慈善晚会捐赠仪式”爱心活动的工作总结。
 
 

  根据《慈善法》和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北京市民政局的审核,2016年10月9日基金会取得了北京市第二批“慈善组织”认定,同时,基金会多年来在全国监狱系统开展了帮扶“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工作”,为慈善事业和贫困群众做出了积极贡献,10月28日基金会荣获了湖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湖南省监狱管理局颁发的“爱心单位”荣誉称号。

  根据基金会办公室的安排,12月前后期间将开展 “2017年春节贫困家庭慰问爱心活动”。

  根据北京市民政局的规定,基金会为了加强对“专项基金”的管理,基金会印发了“关于专项基金的通告”和“关于加强专项基金的通知”,目前基金会设有“美如爱心基金、李洪春艺术发展慈善基金、魅力汇爱心基金、安娜国际爱心基金、闫国超艺术爱心基金、聚心国际慈善基金、明清感恩社慈善基金、中隆源+昆银慈善基金及博爱旗袍管理委员会、象山杨坜锋慈善基金”等十个专项基金,涉及到基金的人员管理和今后各项目的开展和管理工作。

  陈富刚会长就设立专项基金提出了几点要求,希望各专项基金一定按照《慈善法》开展慈善项目。

  1、专项基金负责人在一定的时间内组织学习《慈善法》相关文件;

  2、各专项基金开展慈善活动,一定要用公函和文件形式报基金会办公室,并经基金会同意后才可以开展活动;

  3、各基金没有承担法律主体,所涉及社会的法律,一切由基金会承担法律责任;

  4、各专项基金不许开展商业项目和活动,不许开展经营性与基金会不相关的活动。

  5、各专项基金一定按照《慈善法》和北京市民政局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一定自律、透明、公正,同时需要我们慈善工作者有爱心、有慈悲心,这样我们的基金会和慈善事业才赢得社会的认可和支持。

  基金会根据工作需要,专项基金工作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分别负责管理,基金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专项基金主任高美君、韩春英、闫国超、王玉霞等分别对基金会工作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和建议,大家一至赞同,今后基金会募捐和宣传一定与时俱进,利用现代网络及高科技有效结合起来,更快传播基金会扶贫救助工作。

  基金会顾问、监事主任董华伟,副会长魏振及各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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