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启动《检察之光•点亮希望》公益项目
刑事受害人因他人的犯罪行为导致人生和家庭贫困改变,有的家庭因案致贫、致病、致困,有的刑事突发事件导致刑事受害人家庭失去劳动力,加上被告无经济能力赔偿,部分刑事受害人家庭老人无人赡养,孩子失学、辍学现象尤为严重,有的甚至对生活失去信心和长期心理压力。尽管国家对其实施司法救助、民政部门对其实施政府救助等,但仍不足以使其完全脱困,亟需社会各界对刑事受害人家庭、孩子伸出援助之手。
北京博爱妇女发展慈善基金会启动《检察之光•点亮希望》公益项目,将联合检察院部门开展检察+救助+心理辅导+法制宣传模式,通过开展资金救助、心理咨询、法治宣传等形式,探索建立起一系列基金会联合检察机关、妇联、共青团组织、民政、残联、教育等各部门的救助帮扶机制,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或连续性救助,基金会并通过试点运行后逐步向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推动社会救助与慈善相结合,修复被犯罪损伤的社会关系和刑事受害人创伤的心灵,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理有着深远的意义,让更多刑事受害人及其家庭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二、不忘初心、博爱同行
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北京博爱妇女发展慈善基金会理事长陈富刚介绍,基金会首次开展刑事受害人救助,通过近一年来对刑事受害人家属深入调研,了解到一些刑事受害人家庭因刑事案件导致特别困难,有的家庭突发变故,陷入生活困境无法继续上学。
据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战推进会上透露,过去五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对5.1万名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了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3亿元。
据悉,从今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以来,截至8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救助4561人,发放救助金6079万多元,其中贫困家庭的有1935人,占全国救助人数的近一半。在推动国家司法救助时需要结合社会救助共同开展,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实现多位一体“救助+扶贫”的综合效果,检察院与教育、民政、人社、卫计委、团委、妇联、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及群团组织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联动机制。
此次活动得到了民盟中央和湖南郴州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民盟中央委员会王强处长,郴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徐怀好,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人民督察员王晶,郴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曹迎春,郴州区政法委书记李成兵,郴州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欧阳光军,北京博爱妇女发展慈善基金会副会长魏振、副秘书长刘向阳、基金会郴州联络处主任周明等有关领导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