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还面临一些问题。比如,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的需求不相适应,现有慈善法律政策与慈善事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慈善组织自身能力建设与社会公众期望不相适应,慈善事业专业人才与慈善组织的发展壮大不相适应。特别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慈善组织的规模、筹款能力、社会影响力方面,志愿服务队伍的人数、专业化程度、社会贡献度方面,慈善文化的传播普及和慈善活动的常态化、社会化方面。
努力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弘扬慈善文化,营造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积极吸收借鉴现代慈善理念,努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慈善文化,让慈善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培育慈善组织,夯实慈善事业发展的基础。大力发展基层慈善组织,完善经常性捐助工作站(点)、慈善超市和在线捐赠等捐助网络,方便广大群众捐赠款物和提供志愿服务;培育一批规模较大的慈善公益机构,引导慈善组织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实行阳光运作、规范管理,提高社会公信力;加强慈善工作队伍的专业能力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培养高素质的慈善工作人才队伍。
完善政策法规,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的制度环境。加快推进慈善事业法立法工作,完善和落实社会募捐和捐赠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政策,调动和保护公众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
健全运行机制,厘清不同主体的权责关系。明确政府部门之间的责任,避免职责交叉和缺位;构建政府与慈善组织之间的伙伴关系;推动慈善组织之间进行适度竞争、开展积极合作;合理界定捐赠人和受赠人的权责。
创新模式载体,构建有利于公众参与慈善的有效平台。引入“人人可慈善”的现代公益模式,引导公众通过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等新型捐赠渠道奉献爱心;探索“以项目吸引捐助,以捐助推动救助”的慈善模式。
(窦玉沛 作者为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